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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第三期)建筑节能专项培训的通知

时间:2008-09-03 09:22来源: 作者: 点击:
大渡口区建委、九龙坡区建委、协会联络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进一步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筑节能法律意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效果,推进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工作,推升我市建筑品质,根据市建委《关于加强全市2008年建筑节能工作
  

 

大渡口区建委、九龙坡区建委、协会联络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进一步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筑节能法律意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效果,推进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工作,推升我市建筑品质,根据市建委《关于加强全市2008年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72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渝建〔2007474号)及《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建筑节能专项培训的通知》(渝建〔2008250 号)的有关要求,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和重庆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协会共同开展建筑节能专项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的建设(开发)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原则上一级企业不少于5人、二级企业不少于3人、三级企业不少于2人,鼓励企业组织更多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建筑节能形势与任务;

()《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内容设置;

()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程序、内容及案例;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技术规程及工程示范;

()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及墙体自保温技术的应用;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管理及要求;

()建筑节能经济适用技术及案例。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0892526

地点:袁家岗建设宾馆

四、培训考核及证书管理

()根据《重庆市建设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由市建委统一印制的《重庆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该证书作为持证上岗、执业资格审查、继续教育登记的重要依据。五、培训报名

()请相关单位在2007922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市开发协会。

()报到时间:20089241500-1800在建设宾馆大厅报到。报到时请缴纳培训费用,并携带两张一寸免冠登记照以便办理培训合格证书。

 

六、课程设置及安排

925

上午

900-1200

1、开班仪式

2、建筑节能形势与任务;

3、《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内容设置;

下午

13:30-17:00

4、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程序、内容、方法及案例;

5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及墙体自保温技术的应用

926

上午

(9:00-12:00)

6、《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技术要点及工程示范;

7、《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技术规程》技术要点及工程示范;

下午

(13:30-17:00)

8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管理及要求;

9、建筑节能经济适用技术及案例;

10、考试

 

七、培训收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市建委<关于规范建设岗位(职业)资格培训有关收费问题的函>的复函》(渝价函[2002]58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宣贯培训收费标准为400/人(其中:报名费5/人;证书费:20/人;资料费135/人;培训费:240/人)。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提供免费中餐,住宿费用自理。

八、有关要求

请接到通知的单位把此次专项培训作为推进建筑节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全面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建筑节能意识和技术水平。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开发协会   

电话:63625605(传真)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肖瑶  李玲

电话:63601374  63616302  63861277(传真)

 

                                                   OO八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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