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节能中心
关于太阳海岸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初设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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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太阳海岸项目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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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1001-041LQ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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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进度或结论结义 |
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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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审查意见 |
1) 保温材料使用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挤塑聚苯板,其燃烧性能应满足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9]46号)要求; 2) 部分建筑层高与设计图不符;(如:45#、46#、48#、49#楼等) 3) 部分耗能房间按非耗能房间设置;(如:活动室) 4) 部分耗能房间未进行节能计算;(如:52#楼) 5) 部分居建分户墙设置与设计图不符; 6) 部分外窗设置与设计图不符; 7) 部分玻璃门未按外窗设置; 8) 浆体材料用于外墙内保温违反《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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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6361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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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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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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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意见仅代表重庆市建筑节能中心意见。
